檢測概述:
通常認爲沸點(diǎn)在230℃以下爲揮發酚,一般爲一元酚;沸點(diǎn)在230℃以上爲不揮發酚。苯酚、甲酚、二甲酚均爲揮發酚,二元酚、多元酚屬不揮發酚。酚的主要污染源有煤氣洗滌、煉焦、合成氨、造紙、木材防腐和化工行業的工業廢水。
檢測範圍:
水質,空氣,海水,土壤,污泥,地表水,地下水,井水等。
檢測标準:
HJ 502-2009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溴化容量法
HJ 503-2009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
HJ 825-2017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流動注射-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
HJ 998-2018 土壤和沉積物 揮發酚的測定 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
SL/T 788-2019 水質 總氮、揮發酚、硫化物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和六價鉻的測定 連續流動分析—分光光度法